2011年8月6日上午,苏伟垣牧师应三明市宗教文化研究会邀请,参加了三明市基督教学术讲座并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员。参加会议人员有来自三明市宗教局王灏局长和各有关部门领导、各界人士和基督教各堂会代表。

讲座开始,由三明市宗教文化研究会张建文会长致问候语和感谢词。之后,苏伟垣牧师以《基督教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为专题分两部分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基督教文化:
1、基督教的核心思想:“爱”;在圣经《约翰一书》4章7-10节里清楚地讲到“上帝就是爱”。
2、基督教的基本教义:“罪”、“信”、“永远”(永恒、永生)。
3、基督教传入福建的概况及其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对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
二、构建和谐社会,基督教能做什么?

苏牧师说,和谐社会包含三层内容: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二是人与人的和谐;三是社会分工的和谐。其实,这与《圣经》的原则殊途同归,《圣经》里多处经文记载,基督来到世界就是要在上帝与人、人与人、人与自然(世界)之间建立和平。也体现于“十条诫命”之中(前四条论述人与神的关系,后六条关乎人)。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腾飞,思想道德的建设并未跟上,而是出现了经济的增长和社会主体信仰缺失、人文精神失落、以及社会道德判断标准混乱,道德水准下降的巨大反差。以金钱为导向的价值取向充斥着社会的每个角落,整个社会思想文化中,具有神圣性、非功利性的包含有终极指向的积极因素缺乏,和谐社会的构建遭遇到了不和谐的时代难题。
化解这一难题,仅靠法律是远远不够的,“外在”的思想道德已不能全部解决社会上层出不穷的问题,也不能适应社会思潮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而以因信仰而生的敬畏之心,即“内在”的信仰化道德,则可以使人无限膨胀的私欲得到收敛,又能修正一切向钱看的社会价值导向。同时,宗教文化本身大都具有促进社会稳定,和睦社会发展的舆论力量,让宗教文化充实于“和谐文化”的建设,以提升中国现代文化的包容性和渗透性,进而增强中华民族的“软实力”,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无疑也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基督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可以此三方面发挥作用:
1、主动融入社会,见证和平和谐。
2、发挥道德优势,创新社会服务意识,致力慈善公益事业。
3、挖掘基督教中蕴含的与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相一致的道德资源,弘扬正气,激励民气,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最后,苏牧师总结说,宗教本身具有很强的文化性。就基督教而言,无论在哪方面,其文化蕴涵的精神早已超出宗教本身,成为世界文化的宝贵遗产。基督教文化应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深深扎根在中国文化的沃土中,才能结出好的果实,这也正是“道成肉身”向我们显明的真理。反过来,这种扎根也会成为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部分,进而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积极的贡献。
针对本次讲座内容,与会各界人士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予以好评。同时,对基督信仰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