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人说金钱使人犯罪,饱暖思淫欲,有钱人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是不是基督徒不应该有钱财,有了也该放弃,才更属灵?是不是贫穷人更容易上天国?圣经不是说:“贫穷的人有福了”(路六20)
答:要回答你这问题,首先请您先回答以下问题吧!
(一)路加福音第十五章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有何意义?我们必须注意,这故事中耶稣比喻的意义:拉撒路非因贫穷上天堂,正如财主非因有钱下地狱。金钱本身不能使人犯罪。“饱暖思淫欲”正与“饥寒起盗心”一样都有可能,也都不是必然定律,而是人自己的选择。饱暖本身不会逼迫人去犯奸淫,事实上很多有钱人专注于做善事,为富不一定非不仁不可。
(二)为什么饱暖不可以叫人更感谢神?不可以更加促使人立志服务人、荣耀神?不可以提供更多的物质条件和更大的自由度来让人行善?正如贫穷及匮乏也不必一定是“百事哀”。就拿需要在下雪天走长路来说,除了辛苦万分就无其它可能吗?不可以另有一番情趣?
(三)为什么耶稣会说骆驼穿针眼这个夸张的比喻?我们必须明白比喻的背景和主旨,这是在那个年轻人因钱财“忧忧愁愁”离去之后,耶稣说的话(太19:16-26,可10:17-27,路18:18-27)。年轻人跑来跪在耶稣面前(可10:17),求问真道的心实在是十分真诚的,但结果钱财竟然成了他放不下的重负。他的忧愁真大!因为钱财成了他最大的枷锁。
(四)基督徒应该拥有钱财吗?应该,约翰•卫斯理曾说过,要尽量赚钱,尽量奉献。不作钱财的奴仆,反要作它的主人便对了。“贫穷的人有福了”这句话,主旨是教导人不能因钱忘记神,否则,钱就取代了天国的福分了。